南师附中新城初中黄山路分校 校园足球训练安全管理制度
来源:发布时间:2018-04-15浏览次数:16726

南师附中新城初中黄山路分校

校园足球训练安全管理制度

 

一、指导思想

根据《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》(教体艺[2015]6号)文件精神,把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,作为推进素质教育、引领学校体育改革创新的重要突破口,充分发挥足球育人功能,遵循人才培养和足球发展规律,理顺管理体制,完善激励机制,优化发展环境,大力普及足球运动,培育健康足球文化,弘扬阳光向上的体育精神,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、体魄强健、全面发展,为提升人口素质、推动足球事业发展、振奋民族精神提供有力支撑。

二、安全措施

(一)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园足球训练必须坚持“学生为本”、“健康发展”、“安全第一”的原则,要充分考虑天气、场地、设备、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,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全。

(二)每位教师、职工都有责任、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,发现学生有危及安全的行为,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。如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,要及时给予相应的救助。

(三)学生在校内进行训练时,要有教练、体育教师和校医等在场。

(四)学生到校外参加足球比赛或其他足球活动,须乘坐公交车,不得乘坐私家车;视活动具体内容,须有校级领导带队,安排足球教练、体育教师、校医等随队,以保障安全。

(五)外出参加比赛、训练、竞赛等,出发前须事先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。学生须与领队、教练、体育教师等签定安全责任书;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预案。

(六)足球场地、器材的安全与保护。

1.学校的运动场地、器材是学校的财产,要合理分配和使用;做到人人爱护、人人保护公有财产和设施。

2.增强对足球器材的保护意识,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;在体育器材室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。

3.定期检查足球场地、器材、器械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,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解决。

4.做到足球场地专人专管,保证场地、场馆、器材等安全。

(七)体育教练(教师)上足球课要求。

1. 上课前要求充分热身;避免太热的天气在体育场外进行上课和训练。

2. 足球课或训练课不得安排在硬的地面(如水泥地面)进行。

3. 学校应尽量提拱水和护腿板;医务室应配齐必要的药物。

4.上课集合整队、记录考勤;切实加强责任心,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校园足球安全教育。

5.合理安排足球训练的运动量和运动强度。关注体质较弱的学生状况,因特殊原因不能上足球课的学生进行合理安排。

6.足球课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。对服装、鞋等不符合安全的要求更换。

7.教练要讲明动作要领,做出示范动作,提出注意事项,并加强安全保护。

8.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,要马上纠正或制止。

9.下课集合整队,清点人数。若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,要及时安排救治,通知班主任。

(七)如果在比赛或足球课时,发现学生呕吐、晕到、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:

1. 迅速通知医疗人员、班主任和校领导。

2. 校医对学生状况做出初步诊断及必要的处置,如果学生病(伤)较为严重,要立即送就近医院医治。事后及时做好学生病(伤)情及临时处置情况记录,并上报学校。

3. 学校、班主任人及时将学生的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,学校应视情况报区教委。